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病人的权利和合作义务
病人的权利: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、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、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、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、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、有服务的选择权、监督权、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、有获得赔偿的权利、请求回避权。
合作义务: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、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、自觉维护医院秩序保持和恢复健康。
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
2017年7月20日